问题 | 工伤认定时间为多久 |
释义 | 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最长为一年。用人单位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一、申请工伤认定都有哪些程序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受伤是否可以去司法鉴定工伤 职工受伤可以去司法鉴定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三、工伤后一定要做鉴定吗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不是必须等到工伤好了才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时间与工伤是否好了并无直接联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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