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复议能恢复驾驶证。 行政复议恢复驾驶证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方法如下: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向当地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有关部门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制作复议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