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产伪劣种子罪构成条件的犯罪主体是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犯罪客观要件是行为人生产了不符合国家质检要求,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伪劣种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