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本是否算为一户?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本仍属于一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因此离婚后户口本仍算一户。另外,离婚后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但需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并在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户口本是否算一户 离婚后,户口本仍属于一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离婚后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可以分户口吗 离婚后可申请办理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一般应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户口迁移一般应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网迁除外)。办理过程中发现疑问的,迁入地与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沟通联系,核实有关情况。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结语 离婚后户口本仍属于一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因此,离婚后户口本仍属于一户。另外,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包括未婚子女和离异子女。因此,离婚后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可以分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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