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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合并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释义
    1、公司的注销、设立和变更。在公司的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中,因参与合并而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无须进行清算即可进行注销登记;新设立的公司则应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召集创立大会,办理相应的设立登记;在公司的吸收合并中,吸收他方而继续存在的公司,因股东、公司资本、公司章程都发生了变化,则应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2、公司权利与义务的概括转让。公司按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合并时,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其权利与义务一并转移给合并后续存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续存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受的权利与义务既包括实体上的权利与义务,也包括程序上的权利与义务。3、公司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公司按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合并后,参加合并的各公司股东,可以按照合并协议的有关规定,当然转换为合并后续存公司或新设立公司的股东。不同意合并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并时的公平价格,收买其持有的股份,放弃合并后续存公司或新设立公司的股东资格。风险提示:合并的程序:1、合并协议的缔结,合并协议是公司合并的基础,是参加合并的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2、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的编制,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主要的会计报表。3、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为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利益,要求在作出企业合并决议后,有及时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的义务。4、办理合并登记,合并登记依照合并中不同公司的生灭变化经可分为三种情况办理工商登记:(1)设立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前提,非经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商业活动。(2)变更登记。存续企业合并并行为的完成,使其股东、公司章程、资本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3)注销登记。无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都必须导致其中一方或多方当事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这也是法定解散的情形之一,因此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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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0: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