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应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合同生效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主张合同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本身能否获得法律确认的效力,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以合同虽然成立但未生效而拒绝履行合同时,主张合同已经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就合同已经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主张合同已经生效的当事人应当就条件已经成就而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合同的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一方否认双方合同关系的成立或存在,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就应对合同订立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二、合同生效需要什么盖章 要使购销合同生效可以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但是从风险控制上来说,一般不建议加盖公司的销售合同章,除非该销售合同章已经备案过了。一般来说,公司的签章应当用公司经备案的公章效力更高。当然这并不是表示用销售合同章的合同就必然无效,这还要具体问题具体来看。但是财务部的财务章、采购部的圆章属于部门专用章,因为购销是公司经济行为,而不是该部门的经济行为,部门专用章是不能够使购销合同生效的。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公司合同专用章是专用的,只能盖在合同上,盖在合同以外的公文上无效。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总的来讲,公章功能涵盖了合同专用章的功能,合同专用章的功能是公章功能的一部分。之所以在公章之外,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原因在于为了实现两者分别管理和使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是必须备案的印章,使用备过案的印章才能维护公司单位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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