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证件不在身边,如何办理? |
释义 | 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丢失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或结婚登记记录等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提供的结婚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当事人需要书面说明原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时证件不在身边,如何确保合法办理离婚手续? 在离婚时证件不在身边的情况下,确保合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方法如下:首先,尽快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您的情况并咨询相关程序。其次,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第三,如果无法立即取得证件,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离婚手续,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婚姻关系证明、证人证言等。最后,与配偶协商,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性。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得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若遇到结婚证丢失情况,可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时证件不在身边的情况下,建议尽快联系婚姻登记机关并咨询相关程序,同时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性。请留意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获得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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