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增加抚育费条件 |
释义 | 离婚后要求增加抚育费的条件是: (1)具有抚养费支付义务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 (2)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法定情形; (3)其他法定条件。 一、约定的抚育费是否有效 约定的抚育费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有监护权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经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约定的抚育费并不是绝对不变的,因为物价上涨或者子女因病或上学确实需要更高的抚育费,支付抚育费的一方有能力支付,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育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二、抚养费纠纷如何解决,增加抚养费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起诉孩子抚养费应该怎样起诉 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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