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