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情况。经济补偿金计算按照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法律分析 一、何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如下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公司存在过错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劳动者的月工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用人单位就要给一个月的工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 结语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月工资。每满一年工作,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公司存在过错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被迫解除,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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