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名下有隐藏物品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有隐藏债务,双方当事人先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且有足够证据证明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则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共同债务会影响法律的效力吗 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并没有修改。离婚后,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无法清偿的,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不能达成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的,由该债务人本人承担债务。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该怎么执行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该执行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配偶并没有帮助其偿还个人债务的这种义务。除非,该笔债务经鉴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主张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4、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三、丈夫去世后债务一般谁来偿还 丈夫去世后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首先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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