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1.提交相关的身份资料; 2.离婚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即可离婚。 一、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夫妻双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 2、夫妻双方亲自签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为监督人,夫妻双方各一份协议,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3、婚姻登记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4、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夫妻双方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 二、夫妻两人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两人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颁发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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