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手续到 婚姻登记机关 或者法院办理。 1、 双方协议离婚 的,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