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土地证名称变更需要到政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流程如下: 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2、带着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3、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