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把公司债务转过来 |
释义 | 1、公司合并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接手一个公司以前债务怎么办 公司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依然由转让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转让债务该如何缴纳 公司转让了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关系由变更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公司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公司转让后,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 三、公司改制或分合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改制或分合后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2、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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