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动给的封口费算勒索。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封口费的出现,不但是媒体责任后退的说明,也揭露了媒体忘记了自身的一个重要职责,那就是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媒体,更需要向社会输出责任。因有媒体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更加开放、理性、健康。在社会被碎片化、原子化的今天,媒体需要扮演社会“胶水”的角色,让社会被联结成一个理性、有序的整体。离开了媒体的社会理性、公共理性作支撑,一切都是无法想象的。只有不断强化媒体责任,才能使之内化成习惯,媒体责任才有可能理性和强固,进而避免封口费出现。不想承担自己的责任,但错误后,不敢担当,封口费不但无助于有错单位和犯错人改正错误,反而让其离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越来越远,导致,从而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