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要带以下证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一、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女方起诉离婚的条件如下: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女方必须是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办理诉讼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双方感情破裂,并且是属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才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对方存在的婚姻过错行为的,可以提出证据,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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