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能否退还定金? |
释义 |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定金可以退,开发商无售卖资格,购房合同不受法律保护。预售许可证是购房合法性的证明,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不能买,购买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定金能退吗 1、可以退。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没有售卖房子的资格,此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意向书以及交纳的定金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已经交纳的定金。 2、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吗 1、没取得预售许可不可以买房。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法律效力。 2、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是国家房地产的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预售许可证代表了开放商售卖房子的合法性,是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发的批准文件。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看看自己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合法。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能进行自由买卖的,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类房子,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受到的损失都要自己来负责任,和开发商订立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结语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无法进行买卖交易,并且购房合同或意向书以及交纳的定金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要求退还已交纳的定金。在购买房屋时,务必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确保购买的房子合法有效,以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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