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分撤销后会留档案。 违反法律法规或犯错误的人会被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则警告,重则撤职。 以下处分会记入档案: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 2、记过、记大过; 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 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 处分撤销的流程如下: 1、受处分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关于解除行政处分的申请报告; 2、受处分人的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向原处分机关提出解除行政处分的意见; 3、案件审理室办理正式受理手续; 4、召开监察局局长办公会; 5、监察局下达关于解除政纪处分的决定; 6、送达执行。 受到处分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2、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3、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诉; 4、向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 5、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申诉。 综上所述,各种群体一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会受到不同的处分,即使这些处分撤销后,还会一直留在档案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复核机关应当撤销原政务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一)政务处分所依据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