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权转让的性质是什么
释义
    1、股权是一种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具有财产权、经营管理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权利集合形态,它是与我们平常所讲的“物权”或“债权”不同而又彼此相关的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2、股权的持有与股东身份的存在不可分离,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身份的丧失,股权的受让意味着股东身份的取得。风险提示:股权内部转让要注意的规则1.股权转让对股东控制权的影响股东转让股权的法律后果只涉及公司股东的变更或者股东持股比例的变更,而公司及其财产并不发生变更。但股权转让的行为也需要考虑其他股东的权益。为保证其他股东的股权不被稀释,阻止公司的竞争者或者对公司怀有敌意的人购买公司,或防止任一股东通过购买其他股东的股权而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2.其他股东的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认为侵犯了其知情权,从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股权转让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全部或部分转让两种形式。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1、转让的客体内容不同。股权转让所转让的客体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转让的客体是公司资产;2、转让的来源不同;3、转让的主体范围不同。股权的享有者是股东,而非公司,股权转让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同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完成出资后,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公司对资产享有所有权,而非股东,故资产转让的主体是公司本身;4、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其他区别。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由于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为了避免转让方与受让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一般都需要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些地方还要求股权转让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或者鉴证,才可以作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依据。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5: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