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工令具备的条件 |
释义 | 开工令签发的前提条件: 1、施工图已审查完毕;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 3、施工图纸已会审; 4、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5、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 6、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7、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 8、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 3、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发给《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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