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
释义 |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什么叫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同类同级人员平均水平计发。公办学校教师属财政供养人员,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则生育津贴应由单位上交所属财政。 教师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1、教师怀孕后,需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证件,先去单位进行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并确定产检和生产医院; 2、教师要在怀孕三个月内,带着夫妻双方户口本等材料去单位或者所在街道的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3、生育后,夫妻将就医登记表、带有公章的出院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交给单位,让单位人员去社保及进行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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