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会,根据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我国拟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两部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 、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