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院手续是有时间限制的。办理出院手续时若有外省就医并需要报销医疗费用问题的,会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三到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各省的时间限制规定各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