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停薪留职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签订停薪留职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1、员工经企业批准停薪留职的,原企业的工资总额可以作为原企业的工资储备。 二、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要求调动工作的,原单位应予以支持。如果是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双方协商,经企业同意,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可以办理调动手续。 3、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擅自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成果。擅自带走技术资料或者科研成果,或者因擅自带走技术资料和成果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和受益单位应当赔偿。 4、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擅自带走原单位的工具设备,尤其是精密仪器。一旦发现,原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5、对于批准停薪留职的员工,原单位应帮助安置家庭生活,如住房、子女上学等,不得歧视。 6、停薪留职合同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协调处理。 7、本通知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停薪留职可参照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一、停薪留职的职工,是指国营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对区、县以上所管集体企业的富余职工如何办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受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不能停薪留职;受到一般行政处分的人员,可停薪留职。 三、关、停的国营企业职工,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统筹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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