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网上自提业务有什么办法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打开自己想要查询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2、然后点击网上办事中心 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3、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 4、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3个工作日内到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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