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解除合同要给员工补偿吗 |
释义 | 劳动者主动提交的合同解除以及因劳动者过错行为按照合同规定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一、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离职比辞职的范围更广,离职的情形既包括员工主动辞职,也包括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主动辞退劳动者;而辞退是指劳动者主动提出离开工作岗位的申请。应当注意,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且没有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或缴纳保险等情形,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若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辞退员工,如用人单位裁员、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等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在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具体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劳动者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因以下非劳动者过错的原因,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三、工龄超过10年被辞退公司应该如何补偿 工龄超过10年被辞退的,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被辞退的,单位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 如果是因为其他非劳动者过错合法辞退劳动者的,则应当支付劳动者十个月或者以上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具体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具体工作时间确定;如果是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则按照上述补偿金的标准双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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