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什么处分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释义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合同。 一、强制戒毒人员怎么处理? 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二、校长可以开除老师吗 公办学校校长大多没有人事权,进来什么教师是由上面决定的,大多数是经过考试进入的。从实际使用效果来看,笔者觉得仅仅通过考试的形式招录老师弊病很大。因为考试仅仅考的是文化素质,并不能看出此人敬业精神和职业情怀,而后者恰恰是教师这种职业最需要的。教师被行政拘留一般是不会被解聘的,但是用人单位由特别规定的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行为有哪些分级负责 具体如下 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3、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4、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5、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