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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中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释义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一、预算怎么算违约金
    1.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来确定的,也就是说,违约金的约定数额应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不可约定与原来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
    2.若当事人所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数额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予以适当的增加,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没有过多出入。
    3.对于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可以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作出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4.合同中对违约金做出相关约定的,违约时才可计算违约金,若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约定或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违约时不可计算违约金。
    二、合同未到期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合同未到期辞职是否要付违约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合同未到期离职一般不需要给违约金,但是以下情况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除法定免除违约金的情形,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合同针对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约定了竞业限制,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或者违反竞业限制需要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在数额限制上,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存在过高于损失需要适当减少或过低于损失需要适当增加时,计入担保范围的违约金应当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违约金的标的物通常是金钱,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民法典中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否并用
    一般不可以并用。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根据法律推理理论,此种禁止也适用于上述第三点所述之其他情形。因此,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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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