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记录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开户籍证明如下: 1、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带好相关的资料; 2、携带好本人的户口簿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3、资料核实完毕后,提出申请,让派出所开具证明; 4、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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