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注册的要求有:在三十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如果核准登记的,则发给分公司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