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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
释义
    1、造成医疗事故逃逸的,给予以下的处罚:
    (1)、首先逃逸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2)、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构成犯罪的,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取得。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逃逸如何处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交通逃逸事故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除此以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肇事逃逸的后果
    驾驶人肇事逃逸,依据下列法律进行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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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