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社保的交费流程如下: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