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办结婚证是要户口本吗? |
释义 | 去办结婚证要提供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登记结婚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一、民法典和结婚证 法律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二、协议离婚必须出户口本吗 协议离婚原则上还要户口本的。协议离婚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但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三、结婚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022结婚时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如下: 1、必须当事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均没有配偶; 5、男女双方均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一、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新人双方,持所需证件,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2、提出申请后,填写声明书、申请书。并在签名处,签名或按手印; 3、通过审核之后,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 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 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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