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明专利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是:1、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2、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