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尸检是侦查工作中的勘验、检查程序,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及死亡原因的采取技术勘验、检查手段,尸检报告是侦察机关(办案机关)须收集的证据之一,没有规定必须要给被勘验、检查者的家属或亲属。一般是告知家属的勘验、检查结果,如果家属有需要的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查阅,或经允许复制副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