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上海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工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哪几种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分为哪几级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出具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各项诊断证明和病历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