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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人共有小区的物业用房公用设施
释义
    法律分析:小区的会所、物业用房、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不得随意处分或改变用途。
    一、物业用房的用途有哪条法规规定
    物业用房的用途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需要经业主大会同意,因为物业用房得到的收益也需要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除此剩下的的部分也需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二、小区监控一般保存多长时间
    小区监控的保存时间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事实上也没有法律规定强制性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安装监控设备。是否安装监控以及监控保存期限可以由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约定。依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将物业范围内的某项专业事务转包给其他公司提供服务。如果所在的小区物业委托了专业保安服务公司的,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在保安公司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日,保安服务公司以及物业公司都不得违反,也不得私自删除。所以,业主如果对于小区安装监控的数量、应当达到的安全标准、保存的期限有要求的,最有利的做法是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将相关内容确定后明确的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如果物业公司提前进行了删除,就构成违约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维权。
    三、物业公司可以出租物业管理用房吗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不可以出租物业管理用房。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方便,业主们通常允许物业管理公司使用部分公用房屋。物业管理房屋的使用仅限于为业主提供服务,只有经业主许可及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方可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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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2: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