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收取小区露天停车费的权利由谁来决定 |
释义 | 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也就是说,对于共用车位实施停车收费这个涉及到全体业主权益的事项,应召开业主大会并经双过半原则形成决议通过,然后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车位费分成比例,由物业公司具体执行停车收费及管理事宜。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二、物业费滞纳金怎么算 物业费滞纳金根据物业合同的约定计算。 如果业主没有按时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那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滞纳金。不管业主是无意拖欠,还是由于不满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而故意不缴纳而造成的费用延缴情况,超过规定期限以后,业主都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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