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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外省户籍有什么办法理老年优待证 ?
释义
    法律分析:
    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外地户籍常住户南宁老年人可准备身份证、居住证前往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综合楼1楼办证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填写审查意见,提交上报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放证件。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暂行办法》 (一)申请登记
    1.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
    2.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跟随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满1年(以外来人口暂住证为准)且年满60周岁的外地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外来人口暂住证,到配偶或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
    3.老年人亲属或老年人所在单位、社区可凭老年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或代办单位(社区)证明到老年人户籍所在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办《广西老年人优待证》。
    4.持有《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绿卡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时,可凭绿卡向户籍所在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红卡(简称“换证”)。申办人领取红卡时须将绿卡交还发证机构当面销毁。
    5.申办人申办《广西老年人优待证》,须如实填写《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见附件3),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申办人信息无误后,发给申办人《领证凭据》(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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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