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一方是否能分割公司股份?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可以分割公司股份,根据不同情况分割。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评估或竞价等方式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转让给配偶或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等方式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后,夫妻一方有权分割公司股份。分割情形如下: 1.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人民法院应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 一方主张经营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获得企业补偿; (二) 双方均主张经营企业,进行竞价,并获得企业补偿; (三)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企业,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2.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应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转让给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则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股东; (二)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转让,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应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则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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