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对非法侵占罪进行认定 |
释义 | 应通过以下要件认定侵占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侵占罪为何公安不立案 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没有提起告诉或者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没有告诉的,则是不会立案的。 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且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且对于侵占罪的规定则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进行处罚。 侵占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二、侵占他人的物品属于什么罪名? 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他人的埋藏物。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一般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规定处罚。这项罪名是告诉才处理的。 三、侵占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是这样的: 1、犯罪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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