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信用卡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夫妻信用卡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且数额较小,夫妻双方不能证明这笔钱不是夫妻共同生活的,法官可以自由心证认为,该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另一方夫妻需要共同偿还。如果金额较大,银行需要证明信用卡上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如果无法证明,根据新司法解释,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一方参与另一方贷款的;2、夫妻一方承诺偿还对方债务;3、夫妻间的外债是因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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