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事故连带责任的处理方式有: 1、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 2、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