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役登记是必须要弄的吗 |
释义 | 兵役登记是指按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进行登记报名。适龄公民需如实反映个人情况,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未经批准,不得出境。兵役登记的结论包括应征、缓征、免征、不征、拒征、已征、转服预备役、免服预备役和不服预备役。兵役证是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需年度审核,遗失时需补办。 法律分析 是强制性的。 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 登记要求 兵役登记的结论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相关管理 兵役证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凡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兵役证遗失时,应及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结语 兵役登记是强制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男性公民在满18岁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登记要求包括应征、缓征、免征、不征、拒征等情况。兵役证是履行兵役义务的凭证,必须在18至24周岁期间办理和年度审核。在就业、就学、出境、办证等情况下,都需要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如遗失兵役证,应及时申请补办。兵役登记的目的是确保适龄公民按法律规定履行兵役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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