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地手续包括什么样的 |
释义 | 根据我国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用地手续包括以下方面: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 3.资料齐全,手续齐备。 一、建设用地有什么手续 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二、临时用地申请手续: 1、临时用地申请人根据土地权属,与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明确临时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和现状地类,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用途、使用期限、土地复垦标准、补偿费用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2、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由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其中,所申请使用的临时用地位于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时已批准土地复垦方案范围内的,不再重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用地可以完善用地手续: (一)已纳入“三旧”改造范围;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三旧”改造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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