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得超过六个月,解冻到期解冻和法官提前解冻两种,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 简单来说,公安机关在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之后,需要在六个月之内尽快的处理完相应的侦查活动。而事实上,在财产冻结的期限快到了之后,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另外,公安机关当然没有资格随意的冻结我国公民的任何财产,所冻结的财产必须是必须是要和案件有关的。 被查封的财产、文件等有关的事情,都是有着明确的查封期限的,如果发生了查封事件,也不用过多的担心自己被查封的东西是多久?才能拿回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凡是有因果,时间上有明确,到期后会退回来的。不要盲目的追问,一切都是有依据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