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通知职工来办理离职,职工一直不来,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对此不服的,可以和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依法起诉。 法律依据 《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 第一条 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