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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释义
    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则租赁物只要不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或者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则承租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出租人自己承担损失。
    如果租赁物是由于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或者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损坏的,则由承租人承担对损坏的赔偿责任。
    一、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未赔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联系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起诉法院清偿债务,赔偿出租人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房子燃气灶坏了谁负责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是出租人是合理使用,而租赁物本身因没有维修而损坏,则是出租人进行维修,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己的原因,由于使用不善导致租赁物损坏,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三、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规定有很多,其中主要义务有:一是承租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承租人因未按照约定或为根据性质使用的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二是承租人应当要妥善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三是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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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