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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医保卡门诊看病怎么报销
释义
    上海医保卡怎么报销?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起付标准为、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门诊急诊待遇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
    起付标准为、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60周岁及以上人员.住院医疗待遇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个人自负,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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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9:22:42